市民问政
如何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下:
一、办理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
2.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证明文书(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协议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如涉及此申贷房屋分割的还需同时提供离婚协议和经公证机关出具的财产分割公证书,经法院离婚的需提供法院判决或法院调解文书及法院生效证明,丧偶的户口中未体现丧偶时间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4.商品房买卖合同;
5.增值税普通发票;
6.借款人银行壹类借记卡信息(非贷款网点本行卡也可以) ;
二、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申请人可向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或通过手机公积金APP自行申请。
2.贷款初审。贷款承办银行网点对贷款要件、要素的真实性、一致性进行调查、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办理面签手续。
3.贷款复审。管理中心在网上进行复审。
4.贷款发放。以新房首付形式申请贷款的,审批通过后由银行发放贷款,并告知借款申请人。
三、办理地点
就近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市、县网点通办。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五、代办说明
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有一方不能到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的,可通过委托公证的方式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人在国外的,需提供经中国驻当地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责编:贾鑫宇
审核:代宝柱
监制:王非监督电话:6666669配资实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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